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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通常涉及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以及费用减除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纳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 费用减除额
以张三为例,2018年10月份税前工资为12000元,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适用5000元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首先,我们计算出应纳所得额:
应纳所得额 = 12000 - 1100 - 5000 = 5900元
然后,找到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因此: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应纳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5900 × 10% - 210 = 380元
需要注意的是,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自2018年10月1日起就已施行最新的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税款时,需先从每月收入额中减去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再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