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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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5:11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若需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须提交如下必备材料供法官参考:
1.撰写并提交两份书面起诉状;
2.复印结婚证书;
3.复印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4.提供婚姻关系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书、户口本或所在单位、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5.阐述婚后感情状况以及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若被告下落不明,则需提供其下落不明的具体时间及情况的证明文件;
6.关于子女情况的证明,包括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活状况等信息,同时对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或收养子女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家庭财产清单及其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若财产已发生转移,还需提供转移地点的相关证据;
8.双方的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若一方以无法再生育为理由请求抚养子女,则需提供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1
1.曾经经历过离婚诉讼的,需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文书,对于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且对方存在过错的情形,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例如医院病历、社区委员会或警方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