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抵押权人在扣押后的孳息收取权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16

我来回答

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6 14:56

按实际情况,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法律分析
(抵押)财产的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物依照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如树木结的果实、牲畜产的幼畜;法定孳息指依照法律工资产生的收益,如出租人收取的租金等。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无疑,其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们*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否则,会变相鼓励抵押人拖延处理抵押财产,不利于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抵押财产被扣押后,天然孳息取得不涉及第三人,但法定孳息的取得,却依赖于义务人的给付行为。如果抵押权人未将扣押事实通知应当偿付法定孳息的义务人,则义务人无法将孳息(如租金)交付给抵押权人,抵押权的效力也就无法及于该孳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6 14:56

  按实际情况,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七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6 14:57

这是一个对孳息理解的问题。
孳息是与原物相对而言的,是指由原物而产生的物。
孳息包括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物,如母牛所生的牛犊,果树上所产出的果实,土地上所生产的粮食,都为天然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例如,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依股本金所得的股息,即为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的区别就在于,前者须依一定的法律关系才能取得,而在此法律关系中,有权取得孳息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而后者是基于物的天性所得,取得人并不以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为前提。
租金是法定孳息,所以,根据新《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人是可以就该房产向租户收取租金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6 14:57

1、能够收取租金;
2、因为房子的所有权是你的。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