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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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1 18:15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劳动者停止工作并治疗休息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标准为:
(一)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病假工资;
(二)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
八十,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
1、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5、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6、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工伤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解雇、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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