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环境监察工作的个人总结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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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00:03

当前,全球金融形势依然严峻,在这一背景下环境执法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少数地方甚至对环境与发展孰轻孰重、稳定与民生谁先谁后等基本问题的认识都开始模糊起来。作为承担现场执法职能的环境监察机构,也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新矛盾和新问题。 一是现场监察工作的模式、深度与市场规律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许多项目技术含量非常高,工艺信息参数保密性强,如果环境监察人员在监察中仍然沿袭传统模式、惯性思维,则不能及时发现和总结高科技含量项目的排污规律。此外,目前的行政审批周期与业主的要求还有很大出入,以至于有些不法业主千方百计逃避环境监管,实行“先上车、后补票”的办法,取得“短平快”的效果。 二是监察机构的武器装备与严肃查处的法律要求不相适应。根据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基层监察机构虽然配备了部分常规监察武器,但这些设备使用频率不高、适用范围不广,难以适应现场取证、证据保存等查处案件的需要。 三是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与违法情节、社会危害性程度不相适应。这突出表现在对各类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的查处上,往往是该处罚的发警示通知,该关闭的发整改通知单。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排污单位头上都带有许多光环,可能是*的形象工程、当地利税大户,部分监察部门不敢查处,监察人员不愿查处,还有少数监察人员因为不廉洁而不想查处。 四是对环境形势预警分析的要求与环境监察人员的自身素质不相适应。监察人员的思想、思维、思路未能与环境形势的客观要求“同频共振” ,对现有监察资料、监测资料未能在充分占有的基础上,科学统计、审慎分析、把握规律、及时预见。 针对上述问题,环境监察部门必须盯住工作重点,把握监察规律。在工作重点上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从区域环境容量入手,盯住开发区。就目前而言,各地开发区建设大都由*牵头、*管理,入园的大部分企业是冲着*承诺的优惠条件来的。其中优惠条件就包括环保治理方面的优惠*,使得入园企业在环境治理方面不主动、不积极,园区的污染集中控制企业许多不规范、不达标。 从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入手,盯住饮用水源。饮用水源监察重点要抓好水源保护区沿岸的重点企业排污问题、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从维护社会稳定入手,盯住环境信访。环境信访是公众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之一,它既是环境质量的“晴雨表” ,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 。所以,应从信访案件中统计信访发生发展规律,预警信访苗头,有效实施聚焦监察、高频监察、预警监察。 从改善环境质量状况入手,盯住污染减排。一方面,要会同项目审批部门联手把好项目审批关,抬高环境质量门槛,对未批先建、批而乱建、批建不符的项目严肃查处;另一方面,应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实施专项监察,通过核查各种台账、翻阅各种文件、监测污染指标、调查周围居民等一系列手段验证减排的有效性。 在工作措施上则要强化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利用绿色信贷刺激*,提高环境法律的驱动力。 二是上级环境机构监察部门应定期“空降监察” ,提高行政执法的执行力。 此外,还应加强区域之间互联互动,提高监察工作的“联动力”;多组织监察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监察工作的源动力;开辟各种渠道向监察人员灌输新*、新法律,考察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适应市场主体变化的需要,适应价值规律变化的需要,适应环境监察形势的需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00:04

监察、监测的力量收到省里以后,市一级的执法工作难免不受影响。现在是法制社会,拿出数据才能说话。改革后,如果没有自己的监测队伍,我们又凭什么去执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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