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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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0 04:13
同一项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以4年为限可以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最多扣除48个月。
注意:
(1)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考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寒暑假期连续计算,中间不得间断。
(2)纳税人只有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才能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
(3)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