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3C认证的公告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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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30 09:46

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公告2014年第12号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现决定对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见附件)。
自2015年9月1日起,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部分消防产品目录.doc
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
2014年1月28日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15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设备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消防装备产品》(详见附件),现予发布。
上述4份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11号公告发布的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同时废止。
为配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效实施,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实施规则要求制定相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在我委认证监管部备案后开展相关认证活动。
附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编号:CNCA-C18-01:2014)
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编号:CNCA-C18-02:2014)
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设备产品》(编号:CNCA-C18-03:2014)
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消防装备产品》(编号:CNCA-C18-04:2014)
(附件请从国家认监委网站下载)
国家认监委
2014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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