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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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2:41

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下:
1、当流动性宽松正常时,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 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
2、当流动性紧张时,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按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执行。
3、为发持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不论资金流动性情况统一确定为20万元。
4、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名下无房的职工家庭,不受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因素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
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地点:职工应在购房所在地,向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办理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之日至退休之日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x流动性调节系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2:41

福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下:
《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及提高二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于6月1日起执行。
《通知》聚焦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型购房的融资保障作用,主要从降低首付款比例和提高贷款额度两个方面,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再调整。
一是对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对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由1月28日规定的40%再下调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是对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10万元,且最高可贷额度由目前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调整为双职工按100万元、单职工按70万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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