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关于员工突然走掉就不来上班了,应该怎么办,要发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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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员工突然走掉自此不上班,可按旷工或者自动离职处理。
  无论是在工作岗位,还是在用人单位,员工不假离开,自此不上班,用人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理,达到所在单位或者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天数,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按自动离职处理。
  无论是按旷工解除合同,还是按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均应按照员工实际出勤结清工资,但因为员工突然出走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款可以从工资中扣除。
  员工突然走掉原因不明,出于人道主义或者对职工的关怀,用人单位应当尽量联系本人或者近亲属,弄清原委。联系不上或者可能有意外的,可以向当地*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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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还是需要电话联系一下你这位员工吧,起码要通知对方来上班,值得注意的是可以做好电话的录音,以防后面作为证据来使用。明确的告诉你,这位员工不同意来上班,就是告知上班又不来做请假手续的话,是要按旷工处理的,当旷工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是予以开除的。若对方还是不愿意来,也不愿意进行相关的手续办理的话,那就等对方不来上班的日子,到了公司开除的天数就可以以书面的方式开一个开除通知,并且邮寄到你这为员工的家里。至于人家之前工作的工资还是要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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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首先还是需要电话联系一下你这位员工吧,起码要通知对方来上班,值得注意的是可以做好电话的录音,以防后面作为证据来使用。明确的告诉你,这位员工不同意来上班,就是告知上班又不来做请假手续的话,是要按旷工处理的,当旷工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是予以开除的。若对方还是不愿意来,也不愿意进行相关的手续办理的话,那就等对方不来上班的日子,到了公司开除的天数就可以以书面的方式开一个开除通知,并且邮寄到你这为员工的家里。至于人家之前工作的工资还是要给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首先还是需要电话联系一下你这位员工吧,起码要通知对方来上班,值得注意的是可以做好电话的录音,以防后面作为证据来使用。明确的告诉你,这位员工不同意来上班,就是告知上班又不来做请假手续的话,是要按旷工处理的,当旷工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是予以开除的。若对方还是不愿意来,也不愿意进行相关的手续办理的话,那就等对方不来上班的日子,到了公司开除的天数就可以以书面的方式开一个开除通知,并且邮寄到你这为员工的家里。至于人家之前工作的工资还是要给的。

提问矿工怎么扣

回答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我国法律上对员工旷工是没有做出规定的,但实践中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对旷工员工做出相应的处罚。其中一项就是要扣除旷工员工在旷工期间的工资,一般是按照旷工的天数乘以旷工员工的日工资来计算的。同时,要是因员工的旷工,造成了公司的损失,那么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热心网友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你目前雇用的人的职业素养比较差,或者人家家里真的有什么急事
建议你先和对方了解清楚,如果不是什么特别紧急的事情他无故不来上班的话,是绝对属于旷工的,再加上他的态度,我觉得没有必要再强求。除非是他的能力或者销售能力非常强,对你有极大的帮助或者目前不能少这样一个人,你可以和他谈谈。
如果不是的话,建议辞退!
回答完毕,谢谢!
至于工资的话,按照合同法:旷工没有工资!

热心网友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 员工突然走掉自此不上班,可按旷工或者自动离职处理。

无论是在工作岗位,还是在用人单位,员工不假离开,自此不上班,用人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理,达到所在单位或者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天数,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按自动离职处理。

无论是按旷工解除合同,还是按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均应按照员工实际出勤结清工资,但因为员工突然出走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款可以从工资中扣除。

员工突然走掉原因不明,出于人道主义或者对职工的关怀,用人单位应当尽量联系本人或者近亲属,弄清原委。联系不上或者可能有意外的,可以向当地*机关报告

提问因员工突然离职导致项目终止,但无法估算具体损失

回答你好!

这个已经不是劳动纠纷,而是一般的合同纠纷,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害,主张赔偿的问题。

但是公司损失100万,是直接损失,*会支持,如果不是或者100万里有大部分是间接损失的,*是不会支持的。

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财物损害的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建议还是和该员工商量商量吧,提高工资看看能否挽留人家。

如有疑问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热心网友

再看看,还没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天数,如果累积旷工超过合同约定天数或者法定天数,那你们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没到,那么还是应该算他旷工,当月按照天数发放工资。

热心网友

按照旷工处罚,然后还剩多少工资就给他多少。

热心网友

肯定不用啊,她违约在先。

热心网友

私人的吧? 从你说的情节看你应该支付工资。不给她也不能怎么样你,你也不能怎么样她,要是按照劳动法走合同你有么?有的话还需要百度问么 哈哈 保险都是强制的人家没仲裁你就不错了 你还想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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