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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登录工行手机银行,找到一个叫“e缴费”的选项,点击进去以后,在缴费项目里面点击“全部”,往下翻,找到一个叫“社会保障”的选项。
点进去以后输入被缴纳人的身份证号和名字,选好险种,点击查询。剩下的跟着步骤走就可以了。
也可以带工行卡去任意一个工行网点的智能终端缴纳,只要提供被缴纳人的身份证号就可以了。
操作环境:苹果12手机,ios14系统,中国工商银行版本6.1.1.0.0
拓展资料:
个人缴费:
首先,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其次,由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的当地个人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缴费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动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建立账户:
按照《*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规定,个人账户的注入资金来自于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部分:个人缴费的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的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一般按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但由于每个年龄段职工的医疗消费支出水平存在很大差别,因此在统筹地区确定单位缴费记入每个职工划入账户比例时,要考虑年龄因素,确定不同年龄档次的不同划入比例。确定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统筹基金的注入资金主要来自单位缴费部分。单位缴费用于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的部分即为统筹基金的资金。
账户处理:
职工个人医疗保险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因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死亡后,其个人医疗账户仍有余额的,可作为遗产,由其亲属按《继承法》规定实施继承。同时,其个人医疗账户台帐、《职工医疗社会保险手册》由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收回注销。
定点医疗:
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的规定,参保人员在获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范围内,提出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意向,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的选择意向统筹确定定点医疗机构。
除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外,参保人员一般可再选择3至 5家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其中至少应包括1至2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以及各类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参保人员对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在1年后提出更改要求,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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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登录工行手机银行,找到一个叫“e缴费”的选项,点击进去以后,在缴费项目里面点击“全部”,往下翻,找到一个叫“社会保障”的选项,点进去以后输入被缴纳人的身份证号和名字,选好险种,点击查询。剩下的跟着步骤走就可以了。这个是手机银行自助缴费的方法。
也可以带工行卡去任意一个工行网点的智能终端缴纳,只要提供被缴纳人的身份证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