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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你没有注意看标准的原文吧。后面的a)--f)这6点都是规定形成文件的要求。就是说关于纠正措施的程序文件里一定要规范这6个方面的内容。与前述是没有矛盾的。
1、消除不合格发生的原因是对纠正措施实施的需求,是对运作的要求;
2、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是指要组织形成文件,规定如何评价的途径的方法。
热心网友
1.教育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都应得到纠正。
2.对不合格评审目的是对不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分析后,定出的具体措施叫纠正措施,其目的是避免再发生不合格。
3.两者不矛盾。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