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上海如何办理居住证?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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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3:43

【法律分析】
一、居住登记满6个月且符合居住证申办条件或符合居住证补办(领)情形的,因求学、考试、就医等急需使用
居住证的,可以申请居住证新办、补办(领)*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因求学、考试、就医等急需使用
居住证的,可以申请居住证新办、补办(领)*理。属于居住证新办的,需要7个工作日;属于居住证补
办(领)的,当场领证。
二、办理所需材料:
(一)《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四)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五)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六)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七)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 县级以上*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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