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不还会坐牢吗?欠款多少会坐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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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05:10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对于信用卡诈骗罪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数额大小处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恶意透支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恶意透支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综上所述,当事人欠款超过了一万元,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经过银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仍未归还的,可能会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05:11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是的话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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