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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的孙女士于2009年7月和9月,她先后两次在枣庄农商银行共存入100万元,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去取钱,银行员工却告诉她,存折上只有1元。面对这个结果,孙女士将银行告上了法庭,*是如何判决的?*判决银行支付孙女士存款及利息,不料,枣庄农商行一直没有履行义务。直到2021年7月1日,*对银行实施强制执行,孙女士才能拿到自己的钱。
这种事件在十年前,内部监管不严格,岗位制衡不严谨的情况下容易发生
现在的银行内部监管越来越严禁,包括有价单证和业务章戳管理都是很规范的,前台基本上印章都上缴了,发生的几率非常小,但是如果真的发现自己的存款不翼而飞,那么首先就是要通知经办行的地市分行,同时报警处理了。发生此类事件原因有两种可能:1.银行卡被盗刷;2.那就是内部人员利用监管人员漏洞盗取客户资金。
真实有效的存款,必然受到法律保护在媒体日益发达的今天,“内鬼”、“盗刷”名词屡见报端,一度抹黑银行和储户之间的信任。对于“内鬼”,只要储户的存款凭证真实有效,即凭证出自银行,公章是银行的,那这种储蓄合同关系即是合法的。不论“内鬼”盗窃或挪用储户资金,他的行为始终是代表银行的职务行为。储户资金受损,至少得由银行先行垫付赔偿储户,然后再对“内鬼”进行追偿,过去案例判决也是如此。
对于资金被盗刷,储户又该如何维权呢?主动履行必要义务,及时收集证据。当发现资金被盗刷时,其一,第一时间致电客服挂失止付账户;其二,及时通过ATM或商户PoS支取查询或消费一笔,或电话查询余额;其三,立刻向警方报案并取得报案回执。做好这三件事你至少取得了90%的胜诉率,得到全额赔付不是没有可能。
银行有义务配合户主打印一份所有取款支出明细。不管是以什么方式支出,从哪个银行转出,都可以查得到经手人和户主签名,还有取款人的监控图像都可以调取。如果不能证明是户主本人支出,那银行有义务赔偿户主等额本金及利息。如果银行不配合还可以报警,通过正规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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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山东枣庄的孙女士2009年在银行存入100万元,5年后去取钱,却被银行告知存折上只有1元。在与银行交涉的过程中,孙女士还被刑事拘留。银行称存折伪造,警方将储户刑拘。因为拿不到自己的存款,孙女士将银行告上*。2020年12月,*判决银行支付孙女士存款及利息,然而,直到今年7月,*对银行实施强制执行,孙女士才能拿到自己的钱。
不得不说山东的孙女士着实委屈了,自己去银行存钱,没有想到钱没了,自己还被刑事拘留了,这件事着实让人唏嘘不已!不得不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现在的人还能去银行存钱吗?现在的人还能信赖银行吗?储户去银行存钱,到底还是不是上帝?!银行报警称孙女士伪造存折,就可以直接拘留了?简直是*了大众的三观。
直到*判决之后,银行都拒不执行还款,还需要*强制执行,这是什么道理?银行难道是不服判决?银行难道还要上诉?*已经明朗化,孙女士没有伪造存折,*也已经做出了判决,这就是事实*。银行方面如果说有过错应该纠错,而不是这种姿态,这样会让很多的储户心生不安。
很多网友表示,真的不敢去银行存钱了,毕竟,除了孙女士这个案例,还有很多老人去存钱被办理成了保险,结果钱没了,保险也没有什么大用处,这种情况已经不是一起了。有了这些情况,显而易见会让很多人不再信赖一些金融机构,难道银行真的不应该规范管理一下吗?孙女士的这件事给一些喜欢存钱又不经常去管理的人敲响了警钟,太有钱的人还是尽快去查询看看吧!
山东女子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将银行告上法庭,*判决银行支付孙女士的存款和相应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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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判决是说,判决银行需要支付孙女士存款的100万元以及相应的一些利息款项,并且还要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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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这家银行向这位女子赔偿100万,这家银行原来的做法非常令人厌恶,贪图别人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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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的判决方式就是银行必须要赔偿所有的钱,而且必须要进行额外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