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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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或者*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证券及股份于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众人士可根据各个交易所的规则下,自由买卖相关证券及股份,买入股份的公众人士即成为该公司之股东,享有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总结:

第一,必须是我国境内合法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第三,其发行的股票需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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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股票面质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得不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规定的其他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上市条件后,只是具备了申请上市的资格,而要真正成为上市公司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方可上市。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或者*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或者*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和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经批准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关法律、行*规上市交易。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作出特别规定。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四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必须报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股票上市申请。

第四十四条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同时又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四十五条 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第四十六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前条规定的有关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第四十七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第四十九条 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

第五十条 公司申请其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由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

第五十一条 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第五十二条 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六)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第五十三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前条规定的有关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债券发行人提交的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安排该债券上市交易。

第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发行人应当在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报告、核准文件及有关上市申请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五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第五十六条 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终止该公司债券上市。

公司解散、依法被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五十七条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法暂停或者终止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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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解释:
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后并公开上市交易的。
怎么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公司上市意义
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为公司的持续发展获得稳定的长期的融资渠道,并借此可以形成良性的资金循环(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二种筹资方式相辅相成)
成为公众公司,大大提高知名度(媒体给予一家上市公司的关注远远高于私人企业,获得名牌效应,积聚无形资产(更易获得信贷、管理层个人名声、吸引人才)
从产业竞争角度来讲,一方面上市可以支持企业更高速地成长以取得在同行业领先的时机,另一方面,如果同行竞争者均已上市,企业同样需要充足资本与竞争对手对抗
企业可以获得经营的安全性。企业通过上市筹集的充足资本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情况不景气或突发情况(如本次宏观*)时及时进行业务调整或转型而不至于出现经营困难。此外,上市公司还获得更强的*影响力,在某种程度上增加在不确定环境下企业经营及其领军人的安全性
上市可以实现企业资产的证券化,大大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股东和管理层可以通过出售部分股权等获得巨额收益
上市后公司并购的手段得到拓宽,可以发行股票将上市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进行并购。对于那些希望通过并购获得成长的企业来说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企业可以通过上市引进国内外战略合作伙伴,借此来开拓市场空间,打通国际渠道等
上市可以规范公司原来不规范的运作和管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为企业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上市后公司可以利用股票期权计划来实现对管理层和员工的中长期激励
可以控股股东(往往是风险投资资本)提供退出通道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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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上市公司,那他一般都已经发行股票了呀!你问的是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吧?
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同时,在股票发行工作开始前,还要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选择一定的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满足前面所列的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
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94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又重新进行了规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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