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职后,可以追讨住房公积金?怎样追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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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7 07:03

您好,朋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您离职后才发现厂里这么多年都没交公积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公积金。如果用人单位同意补缴,可以签订补缴协议,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补缴。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补缴,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解或者进行行政处罚。
3.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如果协商和投诉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补缴公积金的具体金额和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进行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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