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支敦士登公国是一个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是欧洲中部的内陆袖珍国家,处于瑞士与奥地利两国之间。
2、列支敦士登的领土曾经是罗马帝国瑞提亚(Raetia)行省的一部分。1719年1月,当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六世将许内勒贝格庄园与瓦杜茨郡合并成立一个独立的小型大公国,赐名为列支敦士登;1800年—1815年拿破仑战争时期,列支敦士登遭到法兰西第一帝国和俄罗斯帝国侵略;1806年,列支敦士登成为主权国家,1866年获得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