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7月1日起,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市来沪人员,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只要在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系统完成登记,不再需要提供就业、就学、居住等证明材料。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即可。
身份证异地办理须交验的材料: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