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1.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3.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