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材料:
1.《南宁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体现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材料:纳税依据、工资发放流水或进销货单据等(已缴纳社保的,无需提交)。
创业扶持补贴申领条件: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情况: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实现就业且登记失业的,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①残疾人员;
②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⑤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
⑥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
⑦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难以实现就业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