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一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外国人才申请时放宽至毕业后五年内)在临平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临平区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其他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外国人才
2.按规定在临平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6个月发放第一笔补贴(50%)、12个月发放第二笔补贴(50%)
用人单位需满足:
1.临平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⒉税收收入缴入临平区国库的各类企业
3.政府管理部门发证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其他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