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注意同一申请人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放弃两次配租资格的申请人2年内不得重新提出申请。
获得准入资格的个人或单位员工可预约先行看房并应按时选房、签约,已签订租赁合同的申请人,凭《入住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7天内到区运营机构或所承租住房的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申请人未按时前往配租选房、不接受所配租的房源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继续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