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买二套房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根据实际购房情况来判断:
1、长沙市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无注销记录)或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首套房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二套房基准利率上浮10%。
放款后,夫妻双方都可以办理对冲业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当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从还款银行卡(存折)中补充,未偿还贷款记为逾期。
2、家庭名下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的房产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户籍地或缴存地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注:职工因购买自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2次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自住房为由提取。
所需资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职工均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 及授权书》;
3、提取人本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4、购房合同(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5、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6、异地(湖南省内)购房: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