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7种,分别是建筑许可证、临时建筑许可证、道路施工许可证、临时道路施工许可证、管线工程许可证、临时管线许可证、个人建房许可证。
通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建设工程不同类型和使用期限,可划分以下几种形式:
1、建筑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又称为建筑执照,是针对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而核发的建设许可证。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上、地下所有的永久性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永久性画廊、宣传栏、城市雕塑、纪念碑、城市要标志物等都必须获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临时建筑许可证。临时建筑许可证是针对临时性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而核发的临时建设许可证。如属于一般性大修、维修、改建、新建的简易建筑、商业网点、个体工商户售贷棚、广告牌、宣传标语牌、画廊、公共汽车候车棚等,都应当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3、道路施工许可证。道路施工许可证是针对各种城市道路、桥梁、隧涵、过街地道核发的建设许可证。公路穿过城市规划区的,也必须获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施工许可证后施工。重要的城市立交桥和过街天桥、大型的城市立交桥、城市桥梁尚可以属于建设审批的范畴,亦应当申领建筑工程许可证。
4、临时道路施工许可证。临时道路施工许可证,又称为临时开挖或占用道路施工执照,它是针对因维修道路、埋没地下工程管线、维修地下工程管线或其他原因需要临时开挖或占用道路进行施工而核发的临时许可证。它需要经市政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
5、管线工程许可证。管线工程许可证是针对各种管线工程而核发的建设许可证。
6、临时管线许可证。临时管线许可证是针对永久性管线尚未到达而需要临时敷设有关管线以及建设工程施工临时需要供水、供电、排水而敷设的有关有关管线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所核发的临时许可证。因规划要求需要拆除临时管线时,建设单位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7、个人建房许可证。个人建房许可证是针对城市居民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通过自筹自建、民建公助或互助自建等形式新建、扩建、改建私房而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许可证。一般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辖区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和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附上建设设计图和四邻签订的协议,报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勘查调研后,在不影响城市规划的条件下经研究同意建设,发给个人建房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在旧城区内,一般禁止见缝插针地新建私房、禁止个人就地拆除和扩私房。个人建房许可证是确定个人建房许可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权证书。
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
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