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31401170
和平区 024-31912282
沈河区 024-228898856
铁西区 024-25711258
皇姑区 024-86267667-8103
大东区 024-8850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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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 024-25321519
苏家屯区 024-89810799
沈北新区 024-89715700
辽中区 024-87801778
法库县 024-87103709
康平县 024-87340902
新民市 024-87853259
经济技术开发区 024-25371739
补助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定额补贴,对于缴纳单项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可申请享受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单项补贴每人每月100元。“4959”人员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补贴,其他人群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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