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实现内地换发补发。
申请条件:
在顺德范围及附近居住的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简称“通行证”)过期、遗失或损毁的。
办理方式:
申请人应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受理机关提交通行证换发申请。
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应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因患病等原因本人无法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并应当提交申请人病情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需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校验原件。
预约方式:
㈠网上预约:
1.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
2.广东政务服务网
⑶微信预约:
市民可以提前在微信公众号“顺德政务百事通”、小程序“粤省事”和“国家移国管理局”“广东出入境“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时需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和申请信息。
点击获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办理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证地址:佛山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接待大厅
办证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材料:
㈠换发通行证
1.填写完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表(内地换发补发适用)》。
2.已过期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白底照片(规格为48×33mm)1张及该照片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4.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的,还需提交:
⑴年满18周岁的,应当提交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⑵18周岁以下的,应当提交有效的港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一方)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未满11周岁的且未办香港身份证的,应当提交回港证或者签证身份书。
⑶现持通行证与港澳居民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当提交当地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的证明文件。
㈡遗失、损毁补发通行证
1.填写完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表(内地换发补发居民适用)》(遗失的需要在表中填写遗失声明)。
2.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遗失的可不提供)。
4.近期正面白底照片(规格为48×33mm)1张及该照片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注意事项:
1.申请表格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完整填写。
2.申请所需照片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在各正规照相馆均可办理,申请人应在回执右下角签名确认回执上的相片为本人。
3.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此项便利服务或返港办理换发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