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工资格人员,有意来莆田市创业就业或生活的。
落户地址:
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社区集体户。
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明确落户的集体户地址);
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院校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