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约按揭楼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及提供的资料
1、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开发商确认已备案);
2、购房款20%以上的付款收据;
3、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或抵押人系单身可填写婚姻状况申明并提供有效户籍证明,离婚日期在产权登记日期之前需补充离婚协议);
4、职工为父母、子女购房申请贷款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资料需由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填写职工在职情况及工资收入情况,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及财务章(实际收入高于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需提供银行工资收入流水,房租和副业收入可以计算入家庭总收入);
6、借款人银行扣款存折或卡(工、农、中、建、交、邮);
7、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记录(凭身份证、个人住房贷款申报资料在本中心查询);
8、中心审核需提供贷款保证人的,保证人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备偿还被担保贷款能力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信用报告、工资收入情况;
9、按揭楼盘签署阶段性保证承诺书;
10、中心审核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提示: 请将以上资料准备齐全,交于所购的签约按揭楼盘经办人,由楼盘经办人向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您的贷款申报资料。
1. 个人贷款最高限额50万;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50万;
2. 购房总价款包括购房款、所缴纳的契税、物业维修基金、以及同一小区的车库(车位)款;
3.不受理购房合同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的购房行为;
4. 现执行 1-5年利率 2.75% ; 5年以上3.25%(第二次及以上贷款不低于现执行利率的1.1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息调整,从次年的1月1日按新利率档次执行;
5. 可以先支取后贷款,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合计5000元,支取和贷款合计额度不可超过购房总价款;
6. 贷款保证人需对被担保的贷款履行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本人申请贷款需具备偿还本人及被担保贷款的能力。
三、流程:提交申报资料交予签约按揭楼盘→贷前初审→复核→审批→签订担保贷款合同→预抵押权证到位→开发商缴纳保证金→贷款发放
以上政策由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