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酒精中毒早在1700年就有人报道过,直到1973年才正式定名为胎儿酒精中毒症。科学家们经过长期的研究和调查发现,酒是一种危险的致畸因子。酒精可通过胎盘屏障,使胎儿体内的浓度和母体一样高。酒精和食物混合后可产生一种化学物质,促使小肠吸收食物中的铅,使血铅含量增高;酒精分解后可形成某些毒性物质,如乙醛等。这些因素都可影响胎儿,使胎儿发生畸形。
孕妇饮酒造成胎儿酒精中毒症的严重后果有三个特征:
①胎儿出生时体重及身高均低于正常值,出生后生长缓慢,一直要延续到10—14岁。
②中枢神经系统功能低下,表现为婴儿过度紧张、兴奋和不协调地运动。
③面部畸形,表现为头围小、眼裂小、鼻子短而上翘、牙齿排列不齐、上颌骨扁平等。
有些嗜酒孕妇所生的婴儿不表现出上述特征性面部畸形,而表现为生长迟缓和中枢神经系统功能低下,这称为胎儿酒精效应,它的发生率是胎儿酒精中毒症的2—3倍。有上述两种情况的婴儿均为先天性缺陷,目前国内外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
此外,孕妇饮酒还可能造成胎盘早剥、早产、流产等现象。总之,孕妇饮酒危害极大。所以,希望怀孕或有受孕可能的妇女应立即停止饮酒,包括含酒精的饮料,并建议生产单位在外包装上注明“孕妇禁用”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