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张田的出生地

2022-12-05 来源:欧得旅游网

张田出生地:山东邹城。所处时代:宋代。主要作品:《龙隐岩》《龙隐岩·龙隐晦冥时莫考》《送郑同夫归豫章分题》《题陈惟允荆溪图》《西湖竹枝·潮去潮来春复秋》等。主要成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荣誉博士”国际科学与和平周”特别贡献奖。

关于张田的详细内容,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进行介绍:

一、张田的诗词 点此查看张田的详细内容

《龙隐岩》《送郑同夫归豫章分题》《西湖竹枝·潮去潮来春复秋》《龙隐岩·龙隐晦冥时莫考》《题陈惟允荆溪图》《送郑同夫归豫章分题诗分题沧浪池》《和铁厓西湖竹枝》

二、调查分析

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前后四次开庭,查明下列事实:一、所谓78人中有公安询问笔录的有45个,无笔录的有33个,且王昊等所谓的受害人有13人经法院允许到庭,因时间关系有9人出庭,为张田做了无罪证词,且证实自己是自愿奉献(款)而不是受害人,828万1千元不实。二、自开庭前和开庭过程中,张田及辩护人多次以书面和口头形式要求公诉机关所列的所谓受害人出庭接受公诉人、法院、辩护人及被告人张田的质询,但一个也没有出庭。三、法庭查证属实(一)2004年8月,张田确实在蒙古国注册成立世界和平慈善基金总会;(二)在国内注册成立敬老都(北京)治沙绿化科技有限公司(公益性);(三)经中国老年基金会批准成立慈善分支机构,并于2000年8月18日由中国民政部颁发《登记证书》,允许在国内从事开展慈善活动,其中一项便是募集资金——筹建“敬老都”;(四)2004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为张田颁发《“地球村养老都”投资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五)2007年12月7日,联合国相关公告记录了张田的慈善项目“地球村,敬老都”。四、张田发展爱心大使的条件和主要原则有:(一)原则上以中老年人为主体;(二)具有中华民族的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优良品德;(三)不许欺骗家人、不许借贷,用手中的节余零钱从事慈善活动;(四)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经法庭查明,有据可查的退款为四千多万人民币,涉及退还加入者的人数在千人以上。五、张田和张玲为一人,并非为诈骗而为。六、信誉是慈善事业发展的生命。基金会之所以以张田个人名义接受捐助,一是根据基金会对基金的占有、使用、依法处分权,委托张田代表;二是基于张田个人的信誉,应爱心大使等捐款人的要求,并非以非法活动为目的。七、张田名义进行慈善活动,并非张田的个人行为,而是一个组织行为,且经合法登记注册的行为,且这个组织严密,并由联合国协助,发起的慈善项目,非张田个人的非法活动。八、免费入住敬老都和103万元的实质非高额回报,而且在世界慈善大会召开的前提下,所需捐助款到位的情况下,按照国际惯例和国内规定(《基金会管理条例》第29条第二款:“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民政部也有不超过15%总额的类似规定)有10%的办公费用由张田会长个人支配,张田会长通过计算如开发一万个爱心大使,按5%的办公经费给每个爱心大使,是103万元人民币,让他们每人用二十万元捐建一所小学,和从事其他慈善事业,并非什么投资的高额回报,归个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把爱心和平精神进行传递,实为爱心传递基金。九、敬老都已在中国老年基金会派专人协助下完成选址工作,且证实全国不止一个地方政府要求建在当地,并非虚构。十、法庭查明,2005年深圳市司法机关曾以相同目的和性质的不同形式的慈善活动列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追究张田的刑事责任,最后于2008年8月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维持一审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对张田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判决,张田不服,一直在申诉。法学家江平、杨立新、刘明祥、金锦萍、谢望原这些立法专家论证张田不构成犯罪(详见附件)。另外张田当庭揭露了深圳市罗湖人民法院院长、广东省公安厅长、北京市朝阳分局两名干警曾分别对其敲诈120万元协调无罪判决,250万、买房子和两个500万元的事实。(但法院、检察院没有核实调查,更没有立案,公诉人季红海让代理员李运彩到二分检实名举报)在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提交了千人为张田鸣冤的请愿书,现已达万余人。法庭辩论进行近三个小时,张田的两位辩护人以法庭经审理现有公诉方证据不能证实张田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当中非法集资诈骗罪应具有的下列情形之一:(一)、集资后携带集资款逃逸的;(二)、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三)、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四)、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因此要求宣告张田无罪。另外法庭调查过程中,张田辩护人向法庭先后提交了四百页、近万种(个)证据,证明张田无罪,证据涉及范围之广、种类之多,堪称中国辩护之最。

三、个人成就

张田女士先后为深圳市赢得了四川、贵州等地政府赠送的八面锦旗;1995年荣获了联合国“国际科学与和平周”特别贡献奖;2007年初又荣获了由中华慈善总会颁发的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和第二届“中华慈善人物”荣誉称号,以及由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发的“2006扶贫中国公益家”等荣誉称号。为了推动扶贫慈善事业的发展,促进人类和平与世界和谐,2004年在蒙古国创办了世界和平慈善基金总会,之后又在香港创办了《世界慈善家》杂志社,其目的就是要感召全世界的人民都成为慈善家。

四、案件背景

张田,女,1955年出生,原籍山东人。自改革开放的初期,从事多种商业贸易活动,拥有几千万的家产。张田由于出生于山东,受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的熏陶很深,自己脱贫致富后,把帮扶、济困、敬老、助残作为自己的一项事业,截止到1992年,个人就已向社会捐助7000万元人民币。后受胡锦涛同志科学发展观和慈善事业要创新的启发,1996年设计了“1+11慈善工程”,为了便于慈善事业的发展。先后在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内蒙古自治区设立慈善机关和公益性的治沙公司,经民政部批准登记在国内设立慈善分支机构,依规定和授权开展慈善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建“地球村”、“敬老都”,并完成预名登记和选址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张田女士代表她的爱心大使向社会捐建43座小学;救助孤儿250人;扶助辽宁省服刑人员家属950人;资助山东沂蒙山区的红嫂多人,并实现到毛主席纪念堂见主席的愿望;承担多名白内障患者的医疗费用,使他们重见光明;向社会捐助现金有记录和回忆的达1.5亿人民币;在奥运会期间仅个人捐献字画3000幅,市值3.5亿元人民币之巨。因此张田女士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社会荣誉,曾受到已故的刘少奇夫人王光美及兄弟王光英的高度赞誉。她出于一颗爱国之心,自费并利用亲属在联合国常年工作的关系,用自己的行动和真情打动前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和现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并由两人协助,实现在联合国代表中国人进行“慈善和平共建和谐人类”的演讲。筹建敬老都,是为了向全世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受到世界五百强企业一千多位代表的认可和赞赏,并被潘基文先生称为亚洲第一人,以联合国的名义,授予张田女士世界和平奖章。当时有国内外130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中华民族争了光。2010年左右,由于房改,群众买不起房;医改,看不起病;学校改革,导致孩子上不起学,形成当代新时期“三座大山”,影响社会的稳定,危及党的政权。因此自2011年开始,政府对房地产业等暴利行业进行整顿,实行限购,提高房贷的条件,使房地产业的资金链断裂,诱发社会上的民间借贷高潮。个别不法分子趁机非法集资,搞地下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金融秩序,政府随即展开打击非法集资的运动。由于张田个人的账户累计进出额度较大,被人民银行和公安部门列为怀疑和监控对象,在没有法定受害人举报的情况下,由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机关立案。张田名下的款项便以涉嫌非法集资罪被查封,共查封五个账号,但仅公布其中一个账号为4千多万人民币。之后,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称根据汇款账号查找到78人(实为45人),一种是电话通知称张田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望前来报案,另一种是找到汇款人家中,制作笔录。这78人均为张田的爱心大使,但张田本人和其中大部分没有见过面,汇到张田名下的款均为缴纳的爱心奉献款。在公安侦查阶段,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曾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退查两次。后起诉书认为:被告人张田于2004年12月至2008年2月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世界和平慈善基金总会”的名义,谎称召开“世界和谐博爱大会”,由世界各国政府、世界500强企业捐助巨款。建设多座“敬老都”等养老机构,采用高额回报,免费入住“养老都”为诱饵,以捐助爱心款、发展爱心大使等为名,向被害人王昊、李建东、杨淑兰等78人非法集资人民币828.1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张田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向社会公众作虚假宣传等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触犯刑法第192条,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点此查看更多关于张田的详细信息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