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按照自治区、江东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筹划,大力宣传主题,营造舆论声势
首先,接到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我县工商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及时召集各科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3·15”活动内容,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时间,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其次,各科、室、工商所、消协分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宣传提纲,明确活动主题涵义、指导思想、真正目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再次,各工商所、消协分会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到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以及“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主要内容、涵义,为广大企业员工、商场营业员、农民群众、学生、社区群众展示打假治劣成果,介绍识别真假商品知识,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完善制度,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
为了确保全县农资商品的使用安全,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积极服务“三农”,推进新农村建设,我局专门成立了“红盾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中宁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印发张贴宣传材料等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农资市场舆论氛围;严把农资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关、商品质量关、进货关,对农资商品实行抽检、备案。截止目前,共备案化肥42个品种,抽样送检化肥27个品种,督促指导2家种子批发企业设立了种子留样专柜,对12个批次不同品种的种子进行了留样备查;积极支持引导经营户进行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配送,确保了上市农资商品的质量;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在农资经营户中全面推行“一账通”制度。各工商所与全县282户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对农资产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充分发挥农村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及时与各村信息员(联络员)沟通信息,切实快捷地为农民群众解决农资消费纠纷,从而保证了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