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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合同合同 篇29

2024-07-17 来源:欧得旅游网

  甲方:(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经双方友协商,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 车辆租赁:七座小型客车,车牌沪CB5057。

  二、 用途:用于浦东外环线声屏障工程一标、二标监理项目部。

  三、 适用范围:罗山路以东、杨高中路以南等浦东地方。

  四、 租赁方式:租用驾驶员本人,车辆1辆,随时随地有监理项目部调配使用,夜间加班等一系列工作,汽油由甲方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 价格:每月租凭费用 元。

  六、 结算方式:每月底结清当月的费用,以此类推。

  七、 附加条款:使用期间车辆正常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在使用期间有甲方违规指挥造成交警部门罚款,费用甲方负责,车辆损坏等均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并负责修理。

  八、 以人为本,每月有一定的休息时间,有甲方自行调节。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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