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兹有乙方租用 门面一套。
1、租期日期从年日至月止。租金每季度 元整,应提前半个月支付,超过一天将收取每日20元的滞纳金,超过10天房主有权收回门面。
2、门面内装修由经营者负责,合同终止后,装修不得随意破坏拆除,未经房东同意不得随意改动房内结构,屋内、屋外的原有设施在使用期间,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经营者负责维修。
3、门面水电费按表收取,必须当月由经营者交清,包括有线电视费,门面及住房和线路如私自改动影响收费,造成罚款影响生意由经营者承担。
4、合同期内收取元作为押金(以另开收据为准),押金不抵租金、水电费,合同终止后清算水表、电表,交还好门面,房主必须全额退还,不得克扣。
5、合同期内,经营者变更经营方向,须经房主同意后方可,合同期内,房东不能找任何理由要经营者提前退出门面。
6、租金交付后概不退租,但因政府原因拆除,无法继续经营,在接到通知后,房主必须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
7、经营者应合法经营,不得利用门面进行非法活动,如有违法所造成的后果自负,如发生打架斗殴、流血甚至危及生命与房主无关。
8、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耗与甲方无关。
9、住房门面一套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后签字才可将门面转让或出租。但不能租给经营鞭炮、油漆、喷绘、歌舞厅等,晚上噪音大等都不行。晚上注意噪音不能过超10点。
10、交款方式在银行上存折交清。
11、家电有冰箱、热水器、空调、燃气灶完好。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