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规定,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教书育人,乐于奉献。
2.依法从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尊严和教师形象的活动。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5.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和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7.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取得支持和配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互动。
8.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推荐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9.身正为范,以德立身。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选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晋级等活动中不弄虚作假。
10.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团结协作,树良好师德师风, 做人民满意教师。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纪,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和处罚。
承诺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