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提升县城品味,改善城市环境,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生活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县城建成区内,开展省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暨市容和环境卫生集中大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7月30日。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县城建成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容秩序整治和公共场地环境卫生死角的清理。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石云中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
(一)环境卫生清理组
职责:负责清理县城区内公共场地(不含住宅小区和单位院落)乱堆放的杂物、大型垃圾,以及卫生死角垃圾的清除。
(二)车辆整治组
工作内容:负责对县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及公共场地乱停乱摆摩托车、电动车辆的拖离,每天至少一次。
(三)农贸市场及周边整治组
职责:负责城东农贸市场、西南大市场及周边市容秩序的整治和日常管理(含门前三包工作)
管理区域范围:
1.从四岔路口沿石碑路至城东农贸市场铁路桥脚,原汽车站背铁路桥南侧三岔路口经裕兴花园、张医生牙科门口至帐子塘的城东农贸市场周边的区域;
2.武装部桥头经退役军人事务局至账子塘大门口;
3.林城商店对面三岔路口经高雄至二桥,西南大市场仙井路段、老四毛夜霄店左前出口至西南大市场鸡鸭鱼米销售市场的周边路段(含西侧的.两个斜坡入口)市容秩序管理。
(四)市容秩序整治组
工作内容:
1.负责查处县城区内主次干道临街门店出店占道经营、加工、作业,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占道施工、违规张贴广告、促销宣传噪音以及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处罚;
2.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
3.查处公共场地种菜行为,捕捉(杀)散养的养家禽家畜、处置遛放宠物不牵绳和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行为;
4.查处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娱乐、健身活动超标排放和超限定时间的噪声污染行为。
5.对在人行道上违规停放的四轮以上机动车锁车处罚,并对各路口乱停放的摩的车辆负责拖离和处罚。
五、注意事项:
1.所有队员必须讲规矩、守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工规章制度,听从领导调遣、服从工作安排。
2.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必须规范着装,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记录仪必须进行全过程摄录;队员间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做好自我防护和相互保护。
3.各组队员每天早上7点半在组长指定的地点集合,开展工作。
4.加强督查监督。局队领导带领督查室对各组开展工作情况加强巡查、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队员予以督查通报和处罚,对工作不力、滥竽充数的民工予以清退。
5、办公室要协助财务装备股提供好后勤服务,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