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目的:
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发班主任的工作热情,在班主任队伍中树立典型,决定每学年表彰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班主任老师为“优秀班主任”。
二、评选原则:
1、主要对教师的德、勤、绩、能进行全面评价。侧重工作实绩,注重现实表现。
2、评选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参评条件:
1、现任全体班主任老师。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团结同志,思想进步。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有总结、有实效、有创新、有特色。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取消评选资格:
1、有旷工(旷课)现象或病假十五天以上、事假超过十天以上者;
2、年终考核不合格者;
3、不服从学校安排者;
4、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
5、担任班主任不满一学年。
五、评选量化办法:
1、学生会检查每周评分每组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2、班主任手册按时交纳每次加5分,填写完整5分;
3、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按时完不成一次扣5分;
4、本班学生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一人次扣2分;(以政教处记录为主)
5、损坏公共财物一处扣2分;(以后勤处记录为主)
6、若出现平分情况,则以学生会记录分数高者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