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资在国内的投资限制如下:(一)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四)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五)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不受干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六条 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开展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3种观点: 《办法》规范的是国有企业法人的各种经营行为,非法人比如境内企业设在境外便于联络的代表处、办事处等,不执行本《办法》。具体来看,《办法》所述境外投资是指国有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也包括中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通过新设、并购、合营、参股及其他方式,取得企业法人和非法人项目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企业境外投资按取得方式可分为新设、并购、合营和参股等,其中新设和并购多为中方独资或控股;按投资对象的法律形式可分为境外企业法人和非法人项目,其中非法人项目主要指物业管理、工程承包、基金等;按投资权益类型可分为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其中非法人项目的权益通常体现为控制权或者经营管理权。基于管理成本效益原则,未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投资、管理活动的境外投资企业(项目)未纳入《办法》的管理范围。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有什么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有:1、书面申请。2、填写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3、境外融资商业计划书。4、委托由主控制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应提供相应的授权书。5、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如境外融资协议或金融投资备忘录等)。境外投资主要指什么?1、境外投资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2、中国境外投资的始于七十年代之初。但当时国际收支平衡压力大,外汇资金短缺,投资主体单一(主要是国有企业),国际市场经验不足,因此境外投资主要是设立贸易公司或者窗口公司,投资规模较小。20多年来,中国境外投资由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尤其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境外投资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全国境外投资的规定是哪些样子的全国境外投资。实行核准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核准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本办法所称敏感类项目包括:(一)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二)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本办法所称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一)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二)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三)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商务部境外投资金额是怎么规定的?企业境外投资不得有以下情形:(一)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二)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四)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商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境外投资实施管理和监督。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规定有哪些1、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收支、外汇登记实施监督管理。境内机构可以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来源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投资。上款所称自有外汇资金包括: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等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根据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和境外直接投资情况,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范围、管理方式及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留存境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