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在 省 市 区签订:________
甲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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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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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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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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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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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____、丁__及戊方,单称为"股东"或"一方",合称为"全体股东"或"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1条 合同订立之目的
鉴于甲方、乙方、____、丁__及戊方一致看好宠物服务行业市场,愿意共同致力于宠物服务行业的业务拓展。为此,各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2条 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深圳市____公司(拟用于预核准名称) "。
2.2 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 (以工商登记为准) 。
2.3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4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 (以工商登记为准) 。
2.5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自成立之日 (以工商登记为准)_____年。
2.6 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登记的信息为准。
第3条 注册资本及出资
3.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万元整,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
3.2 全体股东出资金额、持股比例如下:________
甲方:________认缴出资额 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3 %;
乙方:________认缴出资额 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 %;
_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 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
丁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 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
戊方:________认缴出资额 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
3.3 出资时间
全体股东一致明确公司出资款归集账户为 开立在 银行的账户,卡号为:________ 。
出资款缴纳时间为本协议签订后 _____日内。
3.4 股东应当按本条的约定,将出资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公司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相当于到期未缴纳出资额的 %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在及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任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有权催告,催告后仍未按时出资的,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有权按照全体股东的实际出资额调整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及全体股东的持股比例。
第4条 公司治理
4.1 股东会
4.1.1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1.2下列事项,必须经股东会审议并由代表 1/2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生效:________ 。
4.1.3 下列特殊事项,必须由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生效:________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5)其它:________有/无 。
4.2 执行董事
4.2.1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全体股东提名,经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股东会聘任,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4.2.2 执行董事行使以下职权:________ 法律法规允许的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决策 。
4.3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监事由全体股东提名,经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4.4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后续在选举中由甲方出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乙方出任监事、融资总监;____、丁__出任推广专员;戊方出任门店管理。
4.5 上述内容,各方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应当遵照并体现在章程中。
第5条 特别约定
5.1 议事规则
5.1.1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总经理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总经理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财务管理、分红制度。
5.3 离职、竞业限制、禁止劝诱
5.3.1 全体股东承诺,非经全部其他股东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5.3.2 全体股东承诺,非经全部其他股东书面同意,该股东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5.3.3 若各股东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则该行为所产生的归属该股东的一切收益都归公司所有。
5.4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经全部其他股东书面同意的除外。
5.5 股权成熟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各股东股权分60个月等比例成熟,即每月成熟1.667%,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行为,且未成熟股权受本协议股权回购条款的限制。
5.6 股权回购
5.6.1 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且在公司上市或被整体并购之前,任何股东触发以下任一回购事件的,则其余股东有权回购该股东(指触发回购条件的一方)的全部股权:________
股东因故意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股东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的;
股东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
股东从公司离职或退出,或因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公司股东义务的。
5.6.2 回购价格由各方协商,协商不一致的,以提出回购时标的股权对应的以下两种价格较 低 者为准:________
被回购股东所持股权所对应的公司最近一次股权融资的估值的 ;
截至回购时,被回购股东的实际出资额。
5.6.3 有权回购的股东应向被回购股东发出书面回购通知,被回购股东须在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配合办理股权回购全部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否则每延迟一日,应承担相当于 的违约金。
5.7 股权继承与分割
5.7.1 各方同意:________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回购,多位股东要求回购的,回购比例由各方协商回购比例,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受让。
5.7.2 各方同意,任一股东离婚,若其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回购其配偶的股权,回购比例各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回购。
5.8 公司在未来股权融资时,各股东股权同比例稀释。
5.9 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任意一方在任职期间所进行的开发、研发、创新所产生的各项技术、知识产权、代码或解决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未经公司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其他用途。
第6条 公司设立及费用承担
6.1 公司的设立事宜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在设立期间各股东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设立工作的顺利进行。设立期间全体股东进行设立事宜不计报酬。
6.2 各方同意,公司设立成功后,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下简称"设立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上述设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聘请代理机构代办公司注册的费用、租赁办公场地的费用等。公司不能成立时,上述设立费用按各股东的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6.3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_____日内先行垫付 _____元设立费用。上述费用应根据第6.2条的规定,未来由公司或其他股东返还(不计算利息)。
第7条 一致行动
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________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其余股东应作出与总经理一致的表决决定。
第8条 股东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股东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________
8.1 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8.2 各方投入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股东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8.3 各方向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9条 本协议的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可解除:________
9.1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或没有必要实现。
9.1.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暴乱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
9.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9.2 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适当安排。
第10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公司注册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协议的生效
11.1 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本协议的相关事项在公司设立后仍然有效,本协议与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为准。
11.2 一方根据本协议需要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应当采用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相应地址信息以协议首部载明的为准。
11.3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议,以积极地推进公司的设立工作。
11.4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11.5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签字)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_______(签字) 丁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戊方:________(签字)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后附原始版本)
合伙协议/股东协议
甲方:________劳清凯,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深圳市龙华区致远中路深圳北站西____A1物业2
手机号码:________150________6520,电邮:________842________9748@qq.com
乙方:________周靖雄,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广州市白云区____1603房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zj_____32123@qq.com
____:________李彤,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__
地址:________深圳市福田区新洲三街蜜园小区B栋3001
手机号码:________138________2233,电邮:________813________4634@qq.com
丁__:________彭沐阳,身份证号码:________彭沐阳______
地址:________南山区创世纪滨海花园3栋4A
手机号码:________ 135________1496,电邮:________282________6274@qq.com
戊方:________贺菁敏,身份证______。
地址:________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188________1732, 电邮:________147________0010@qq.com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深圳市____公司,[E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________215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项目概况
项目:________宠物服务公司,
第二条 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________
甲方:________以现金方式,持有公司63%股权。
乙方: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持有公司22%股权。
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持有公司5%股权。
丁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持有公司5%股权。
戊方: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持有公司5%股权。[E2]
2.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E3],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E4]
第三条 股权稀释
3.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 分工[E5]
甲方:________出任总经理,主要负责企业管理运营(主持公司工作、负责公司宣传、调整公司运营方向)。
乙方:________出任监事、融资总监,主要负责协助企业制定融资策略、方案并牵头实施融资方案,并完成融资计划。
____:________推广专员,协助公司品牌推广工作。
丁__:________推广专员,协助公司品牌推广工作。
戊方:________出任门店管理,主要负责______的店务管理工作。
5.1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总经理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总经理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则由总经理直接做出决议。[E6]
第六条 财务及盈亏承担
6.1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财产。[E7]
6.2各项基金
公司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积金。公司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除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提取比例由股东会确定。
6.3分红
若公司决定对公司利润进行分红,则所有的税后可分配利润应当在各股东之间按照持股比例分配。
公司上一年财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财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财务年度利润后进行分配。
其他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4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 股权兑现(限制性股权)及股东权利
7.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各自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分期兑现。
7.2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本协议所称的限制性股权兑现期为60个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个月兑现1.667%,满60个月兑现100%。
7.3 虽有股权分期兑现的限制,但无论股权是否100%兑现,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第八条 回购及程序
8.1 离职、退出及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受限回购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主动从公司离职或退出的,或因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则其限制性股权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
8.1.1 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对于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公司有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亦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
8.1.2 已兑现的股权。对于已兑现的股权,其余股东有权按各自股权比例以回购情形发生当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80%的价格(如未融资的,则按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进行回购。
8.2 过错性回购
本处就任一股东发生过错而触发的回购。一般来说,此种过错的形成存在主观故意,因任一股东的不当行为导致。其他股东及公司有权回购过错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股权,并以"价格就低"原则确定回购价格。[E8]
8.2.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出现下列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回购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则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予以回购:________
8.2.1.1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害。
8.2.1.2 违反本协议第十四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约定之任一情形。
8.2.1.3 实质违反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未履行或拒绝履行股东权利义务。
8.2.1.4 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8.2.2 回购价格
发生上述第8.2.1项之任一情形的,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价格为其实际到位的资金(包括注册资本金)或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两者以最低者为准)。
8.3 回购程序
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情形的,公司或其余股东有权向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相关各方应在书面通知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必要的法律手续,并最终促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妥善办理。
第九条 股权锁定、处分和变动
9.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E9]
9.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兑现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E10]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9.3 股权离婚分割
9.3.1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兑现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兑现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9.3.2 如本协议第9.3.1项不能得以履行的,则参照本协议第8.2款约定处理。
9.4 股权继承
9.4.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________公司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兑现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股权继承人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9.4.2 未兑现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8.1.1项约定处理。
第十条 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10.1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________
10.1.1 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10.1.2 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10.1.3 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10.1.4 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一条 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兑现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8.1.2项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 一致行动
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________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其余股东应作出与总经理一致的表决决定。
第十三条 负责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
第十四条 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4.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________在职期间及离职后 1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或持有任何权益。
14.2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________自离职之日起1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五条 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5.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5.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5.3 本协议终止后:________
15.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5.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5.3.3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六条 效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________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生效及其他
20.1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20.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约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或因外部原因无法执行的,全体股东应通力配合,进行相应修订或变通,以实现条款或约定的本意。
20.3 本协议之签署,即取代各方在签署前就本协议所涉事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约定、协议、承诺。
20.4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5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丁方:________戊方: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