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人自愿申请长期请假,为保证请假期间本人与单位所属劳动关系的保留和存续,本人愿向总公司保证以下几点,以便严格遵守:
一、停薪留职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月____日止,共为____年。
二、停薪留职期间,总公司应保留本人的国有企业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
三、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本人履行此保证,如符合条件,总公司应给予调整,待请假期满后,本人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标准执行。
四、长期请假后,本人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总公司出具证明的,总公司可以证明其实属本单位长期请假人员。
五、长期请假批准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
六、长期请假期间,本人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按基本工资的相关比例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和公积金,当年____月____日前缴纳全年费用。逾期6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总公司可以对本人作自动离职处理。
七、长期请假期间,如本人在其它场所和单位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____________公司可以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长期请假期间,本人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条款予以开除。如因个人行为在其它场所发生安全事故、与他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哈密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无关。
八、长期请假期满,如本人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总公司按时予以安排工作,请长假期满后一个月内,本人未申请回原单位的,总公司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九、在长期请假期间,本人在外务工、无业游荡或从事其它职业(特别是参与非法宗教活动、非法集会或请愿),借取哈密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职工名义的行为,给____________公司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不良声誉的,总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关系。
十、本保证在履行期间,保证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十一、本保证自请长期批准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保证具有同等效力。
保证人(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