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2、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雇用人对暂住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暂住人一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