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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吸毒,现在是否还在进行?

2024-03-29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两年前的违法行为不再处罚,但警方会重点管控当事人,再次吸毒可能面临强制戒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非法持有少量毒品、提供毒品、吸食毒品等行为将受到拘留和罚款。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戒毒期间吸食毒品、违反戒毒协议等情形将被强制隔离戒毒。对于严重吸毒成瘾者,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可以进入相应场所戒毒。

法律分析

两年前的违法行为不能再处罚。不过,警方会将当事人纳入重点管控,再发现有吸毒行为的,可能要面临强制戒毒。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两年前的违法行为,不能再进行处罚。然而,警方将对当事人进行重点管控,并对再次发现吸毒行为的人采取强制戒毒措施。根据法律条款,持有少量毒品、提供毒品、吸食或注射毒品以及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药品等行为将受到处罚。吸毒成瘾人员在特定情况下将被强制隔离戒毒。对于吸毒成瘾严重、无法通过社区戒毒解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如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可进入相应场所进行戒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五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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