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赌债,法律的态度是不保护,不干预。赌债在法律上属于自然之债,对于赌债的偿还,当事人可以采取自愿的态度。同时赌债也不适用民法上的诉讼时效的制度。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因追讨债务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故意伤害案件在日常生活中大量存在,因追债行为违法构成非法拘禁罪或故意伤害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不在少数。从案件发生的起因来看,有一部分是因追讨赌债等非法债务引发的,非法债务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部分债权人往往会采取“特别”手段追债。部分案件是因借款、货款、工资等合法债权无法顺利实现而产生,债主采取跟踪、恐吓、拘禁、殴打等极端追债手段引发的案件,大多存在缺少借条、合同、收据等证据而难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问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