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积分入户:申请入户广州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持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二、学历入户:1.本科学历入户(统招本科):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需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广州连续满6个月社保。2.研究生入户: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现单位有参保记录。3.博士入户: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现单位有参保记录。三、应届生入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核迁入本市户籍:(一)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二) 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注: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四、职称入户:高级工35周岁以下、技师4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入户(均要求目录内工种),广州社保满6个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入户,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要求目录内工种);广州社保满6个月,高级职称50周岁以下(要求目录内工种),广州社保满一个月。
法律依据:《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体育、文艺、民间传统工艺等领域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环卫、公交、教育、基层医疗、养老、残疾人照料等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准入基本条件和补充入户条件的,可申请入户。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纳入年度人口计划统筹安排。
申请入户的准入基本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在用人单位工作满 3 年以上;
(二)具备相应从业资格。补充入户条件应包括人员遴选原则、具体标准和人员选取程序等,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行业协会等拟定,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下达的入户指标数,做好规定领域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拟入户人员的推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按引进人才申办程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办。市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指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第九条 在本市就业(创业),有合法住所,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准予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四)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
(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我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六)由于企业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口迁入我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七)具有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殊技能或专长人才,或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