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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之后如何验伤

2024-03-17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一、被打之后如何验伤

被打了应当到医院做伤情鉴定。

可以进行协商或者是起诉处理,要求损害赔偿。

第一时间要及时报警。把暴力经过告诉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陪同做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发现有伤或被害人要求做鉴定的,会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做为被害人,就是配合公安机关完成鉴定过程。

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一般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公安机关收到鉴定文书后,会将鉴定结论告知被害人。公安机关会根据鉴定结论,决定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还是刑事打击。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什么情况需要去医院验伤

被故意伤害的伤害,由派出所委托进行法医鉴定,一般由派出所指定的公安局内部法医鉴定机构设在医院。轻伤是指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种外部因素作用于人体,对组织、器官结构或部分功能障碍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尚未构成重伤,不是轻伤。

三、被打了怎么鉴定伤情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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