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交了后悔了想退房是可以退的,但买方一般情况下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买卖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一、合同传真盖章是否有效
合同传真盖章有效。合同效力,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并受法律保护,对合意人所产生的义务必须履行,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这种“法律效力”并非说合同本身就是法律,由于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应约束当事人的意志,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就会依赖国家的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签订合同后买方不买了
在已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买方后悔了,不打算继续履约,那么买方需要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向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不论是什么原因,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都算是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办房子过户还没有出具过户合同可以违约吗?
签订房屋合同没过户的,不可以随意违约不交房,违约不交房需承担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随意违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