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董事会召开方式有两种:定期召开和临时召开。定期召开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而临时召开需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一半以上可举行会议,是董事会发挥其职能的重要途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没有大小之分,两者都是公司组成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大会主要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和
法律分析
董事会召开方式有两种:
1. 定期召开: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
2. 临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二、董事会召开人数要求
董事会召开人数要求如下: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一半以上可举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不包括部分董事聚会商议相关工作或董事会仅以传阅方式形成书面决议的情况。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发挥其职能的重要途径,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
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谁大
股东大会和董事大会没有大小之分,两者都是公司组成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与监事会一同,互相配合,相辅相成,维护公司的权益。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大会主要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和公司方案、计划的决定机构。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主要职责区别在于董事会作出的大部分决议都需股东会进行审批,如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而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另外,股东大会还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拓展延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因此,出席人数要求为过半数。这一规定表明,在董事会会议上,只要出席人数达到过半数,会议即可举行。这一规定有利于确保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效率,同时也有利于避免因为出席人数不足而导致会议无法举行的情况发生。
结语
以上内容阐述了董事会召开方式和人数要求,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而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需达到一半以上才能举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都是公司组成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两者的职责和权力不同。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董事会主要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和公司方案、计划的决定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