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采用哪些出资方式

2024-03-11 来源:欧得旅游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股东出资不实可以追究责任,要求补缴不足部分并承担违约责任。股东的出资转让可以是内部转股或向第三人转股,需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并进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

法律分析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采用哪些出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出资不实如何追究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按照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就是对于股东之间义务的违反,当然应当对已经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转让有以下几种形式:

1.内部转股

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结语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但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股东出资不实应补缴不足部分,并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出资可以通过内部转股或向第三方转让实现。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相关文件,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