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捐赠之名逃税违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十条规定,违法行为将受处罚,构成犯罪将追究刑责。《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偷税将追缴税款及滞纳金,罚款为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至500%。
法律分析
疫情期间企业借捐赠之名逃税是违法的《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十条规定,捐赠活动存在偷税、逃税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企业在疫情期间滥用借捐赠名义逃税的法律责任
企业在疫情期间滥用借捐赠名义逃税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涉及到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当按照真实情况申报纳税,并支付相应的税款。滥用借捐赠名义逃税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对其他遵纳纳税规定的企业不公平。一旦发现企业存在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会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补缴税款、处以罚款甚至刑事处罚。因此,企业应当遵守税法规定,诚实申报纳税,避免滥用借捐赠名义逃税行为,以维护税收的公平和国家的财政稳定。
结语
企业滥用借捐赠名义逃税是违法行为,涉及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真实申报纳税,支付相应税款。此行为不仅损害国家财政利益,也扰乱市场秩序,对其他守法企业不公平。税务部门将调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补缴税款、罚款甚至刑事处罚。企业应遵守税法规定,诚实申报纳税,避免滥用借捐赠名义逃税,维护税收公平和国家财政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关税第五十八条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范围以外的临时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十条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