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其职权包括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提议召开股东会以及向股东会提出提案。监事会应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若不能履职,由监事共同推举一名代替。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但应设立执行董事。董事会成员由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连选可连任。
法律分析
公司监事会主席产生的方式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的职权包括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没有董事会的公司没有董事长,只有执行董事。股份公司一定有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数较少以及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但是应当设立一至二名执行董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结语
监事会主席的产生方式是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的职权包括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以及向股东会提出提案等。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根据公司法规定,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但应设立一至两名执行董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十九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