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一)设为一个等级
有的资质只设为一个等级,即甲级。分别为城市隧道工程、载人索道、轨道交通工程。这三类工程,由于对质量要求非常高,稍有不慎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因此小型设计单位没有资格和条件进行设计。这三类项目在规模划分上,均属大型工程,只有甲级设计院可以从事其设计业务。
(二)设为两个等级
1、两种类型的行业资质分别设为甲级和乙级,一种包括行业内所有工程设计,一种是除轨道交通工程和燃气工程以外的工程设计;
2、专业资质中设为两个等级的资质类型有:桥梁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这两种工程分别于公路交通有关,涉及到桥梁和立交桥设计,因此,对于设计单位的技术条件同样要求较高。首次申请的企业,必须办理乙级资质,取得一定业绩后可进行资质升级。
(三)设为三个等级
设为甲、乙、丙三个等级的资质有: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环境卫生工程。首次办理的企业可选择丙级或乙级,两者均没有业绩要求。
二、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所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12米、6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2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
(三)丙级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24米、吊车吨位不超过1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30米的烟囱,容量小于8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9米或边长小于6米的料仓。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